2007年04月25日
香港居大不易 - 申請長期居留難
跟新加坡比較起來, 香港顯然不是一個鼓勵移民的地方.
來港前, 我家老爺的雇主倉促替他辦理工作簽證, 因我的資料不齊, 我們想我先用旅遊簽證入境再自行辦理依親簽證一定沒問題, 拎著兩卡皮箱便來到香港.
按規定, 申請依親簽證要繳交的文件, 我有的都交了, 加上一份老爺雇主的擔保信函, 我心想, 這雇主好歹也算全球知名企業, 有這份信就像打了保證. 話說二十幾天過去了, 毫無音訊, 雖說境管局寄明信片通知申請人切勿詢問申請進行狀況, 無奈我的旅遊簽證快過期, 只好去境管處諮詢下一歩該怎麼做.
輪到我 "應訊"時, 我說明來意, 官員慢條斯理打開我的檔案說, "喔, 我們昨天準備了一封信, 要請你的保證人 (也就是我家老爺) 來面談, 還要補繳這些文件, 之後須要兩個月, 若文件都沒問題才會核發依親簽證..." 說著給我看那封信密密麻麻勾了一堆. 我說我還沒收到信, 官員好心地幫我影印一份並逐條解釋所需文件.
除須攜帶所有我繳交文件的正本供對照之外, 還要我家老爺過去兩年工作, 薪資及納稅證明, 我說我先生才調過來, 以前都是在新加坡工作繳稅, 所以我送件時附上一份 2006 年年終雇主寫給我家老爺的 "感謝狀" 謝謝他 "多年來" 出色的表現, 2006 年花紅多少, 薪水調整多少等等云云以及兩年新加坡納稅資料作為證明, 官員看了一下說, "喔, 那要妳先生寫一封短信說明過去兩年為什麼沒在香港納稅." Hello? 無法 read between the lines 看出我家老爺過去兩年沒在香港工作嗎?
又, 申請人, 小妹我, 還要寫篇 "短文" 提出我必須來港依親的理由. ㄟ... 我有點說不出話來 (夫妻同住不是很天經地義的事情嗎?)
最經典的一條, 要我提供國際長途電話費帳單 "以玆證明我與我家老爺的婚姻關係". 用越洋電話費證明夫妻關係? 我解釋, 我們住在一起, 無法提供國際電話帳單. 官員說, 喔, 那就不用. 拜託喔, 在提出要求之前可不可以先分析一下要求的合理性? 就算我們分居兩地, 沒有聽說過 MSN 跟 Skype 嗎? 誰還在用國際長途電話啊...
不像新加坡在審核長期居留申請文件時期會先核發臨時較長期的居留許可, 我只好先重新申請一年期的旅遊簽證, 繼續我兩週須離境到鄰近內地城市轉一圈再入境的香港生活, 大力支持祖國旅遊事業的發展, 直到拿到依親簽證為止. 我只能大嘆申請香港居留的困難度可比德國, 還是我已經被新加坡歡迎移民的政策與高行政效率寵壞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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