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4日
戲裡戲外
上 msn 本要找大姐聊天, 送出一句 “u there?” 等了好久, 突然回覆一串亂七八糟的外星人頭像, 原來是老四, 問她假期在做啥, 她說昨天剛看了部電影, 我問她喜歡哪個演員, 九歲的她竟然問, “as a person or as an actor?” 嗯, 真是美國邏輯, 一般提到這個問題, 好像很少碰到有人會把演員戲中角色跟真實世界中的演員本人分開. 我回答, as an actor 囉, 我們沒機會認識那些人的本人, 根本無從知道他們當 “人” 是甚麼樣子.
不同劇本裡, 演員化身不同角色, 看戲者的情緒隨著劇情而起伏, 對演員不自覺產生愛慕情愫或是仇恨之意, 混淆了戲劇角色與真實世界中本人的區別. 為何常聽演員說要慎選角色, 大概也是這個原因.
有些人天生長相正派, 做木工時被 George Lucas 發掘的 Harrison Ford, 看來剛毅木訥, 在 “星際大戰” 選角擔任提詞工作時被 Spielberg 相中得到 Han Solo 的角色, 從此一帆風順, 幾乎都演維護正義的正派人物, 不是英雄 (Indiana Jones), 正直警官 (Witness), 就是檢察官 (Presumed Innocent) 或醫生 (The Fugitive), 好像只有在驚悚片 What Lies Beneath 唯一一次飾演反面角色, 為了阻止婚外情真相暴露不惜溺死自己漂亮的老婆. 片子因為音效處理得當還挺恐怖的, 但 Harrison Ford 在我看來怎樣就不像壞人, 可能因為太常飾演好人, 他已經化身為那種身陷險境要靠自己機智沉著脫困但絕不會傷及無辜的人物. 不過誰知道他在真實生活裡是不是真是這樣英勇或是連看到蟑螂都會跳到櫃子上叫女友來處理的人呢?
另外一個演員, Kiefer Sutherland, 從十幾歲開始就在舞台, 大銀幕上演出, 也嘗試導演的工作, 翹翹的鼻子, 叛逆的長相像不良少年或幫派份子, 加上一些負面報導, 例如未婚妻 Julia Roberts 在婚禮前幾天甩了他跟他的好友落跑, 或是他被狗仔隊拍到外褲內褲均褪到膝蓋以下坐在酒吧裡喝酒的瘋狂照片, 還有多次酒醉開車的紀錄, 讓人覺得他就是個混混. 他的形象自 2001 年拍攝電視劇 “24” 以來大大好轉. 雖然該劇刑求的訴求與公器私用濫用引起衛道人士嚴厲的批評, 反恐探員 Jack Bauer 機智忠誠無懼的形象卻深植人心, 24 自開播以來便不斷獲得電視劇獎項的提名或獲獎, 也使 Sutherland 成為美國電視史上酬勞最高的動作演員. 現在看到他, 覺得他是超越法律約束執行正義的代表. 無奈現實生活中的演員本人在幾週前又因為酒醉駕車被逮捕, 由於是累犯, 不知法庭是否會因為他數度拯救美國免於毀滅而酌輕量刑 (哈), 或是因為公眾人物的言行舉止更不應出軌而嚴判, 要等判決才知道. Sutherland 表示寧願加重現在的處罰, 在拍攝工作寒假期間延長入獄刑期, 也希望不要妨礙下一季度 24 的拍攝, 影響劇組工作人員的生計. 不論如何, 現實生活中演員危及他人生命的酒駕行為與戲中拯救世界的英雄角色的不一致已讓影迷大大失望.
有人說, 演戲的是瘋子, 看戲的是傻子. 戲裡戲外, 真真假假, 看戲的人很自然地把演員和角色畫上等號, 忘了演員本身也只是平常人, 不像角色那麼完美. 不過, 有良好公眾形象的演員或名人, 應該少做不良示範的行為, 這是在享受名望之際該對等付出的社會責任.
The comments are closed.